紫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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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偷袭珍珠港为何不宣而战不是日本够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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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发动战争就有战前宣战的惯例。而把宣战制度正式列入国际法,还是年的海牙第3公约,公约中明确规定不宣而战是非法的。而针对这一制度的规定,很多原因是来自对日本的肆意妄为,应为之前的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中,日本做出了不符合当时惯例的不宣而战。可是既然有明文规定的宣战制度,为何偷袭珍珠港日本依然是不宣而战?难道日本真的够胆,没有把国际法放在眼里吗?

其实不然。不过在发动珍珠港事件之前,日本高层内部对于是否对美宣战确实是有过分歧。陆军的主张是在开战的第二天,以公布天皇的宣战诏书的形式宣战。这很明显是尝到了不宣而战的甜头,在他们看来,仗打都打了,能打赢就行,何必在乎形式。而长期生活在欧美的山本五十六知道国际法的利害,所以他主张无论如何也要先向美国宣战,哪怕是开战前2个小时宣战也行。持同样观点的还有日本外相东乡茂德,但是军部始终不肯告诉他开战的时间。

日本并没有无视国际法的胆量,至少裕仁天皇还没有这个胆量。12月1日,有关珍珠港开战的最后一次御前会议结束后,日本天皇特意把东条英机留下来,并嘱咐他开战前一定要把宣战书交到美国人手里。这样陆军部才做出了让步,同意宣战。但是陆军部认为三本的两个小时有点长,这个时间足以摧毁一支舰队,所以一再压缩时间,从开战前2个小时宣战,改为1个小时,后来又决定半个小时前宣战。山本不会在意宣战和开战之间时间的长短,只要在战前宣战了,从诡辩的逻辑看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然而大战在即,或许没有人会在意在宣战这个问题上是否会出现状况。日本本土高层完全没有预估到这份宣战书递交给美国所需要的时间成本。当华盛顿的日本大使馆收到国内发来的宣战书后,他们大概骂了娘。本来一份几句话就可以说明白的外交电报,日本人却洋洋洒洒写了5千字,分了14段发送。等大使馆翻译并重新大字誉请,已经耗费多时。而等两位三郎(野村吉三郎和来栖三郎)大使把宣战书交到美国赫尔国务卿手里的时候,已经是夏威夷之间12月8日9点20分了。而日本偷袭珍珠港的时间是8点。这份宣战书迟到了80分钟。

其实不宣而战和偷袭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日本真能在开展前半个小时将宣战书交给美国,对偷袭珍珠港的结果没有多大的影响,而一向狡猾的日本,正是因为自己的这些小聪明,小动作导致其最终又一次违反了国际法。而那封内容冗长的宣战书,日本人用了大量的语言描述其发动战争的“正义性”,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正义,本无需解释,而正是因为这种自欺欺人的粉饰,日本连辩解机会都没有了。那封迟到了80分钟的宣战书,永远的将日本帝国主义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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